2025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人民法院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典型民商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王闯、民二庭副庭长周伦军、民二庭副庭长王朝辉、全国工商联法律服务部部长涂文出席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副局长姬忠彪主持。会议还邀请了全国人大代表吕卉、陈灿、尚瑞芬、周曙光、潘保春,全国政协委员黄宝荣,企业家代表—全国工商联执委,重庆市工商联副主席,重庆市四川商会党委书记、会长,华森制药党委书记、董事长游洪涛,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李曙光出席。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王闯表示,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展现人民法院扎实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工作成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7个人民法院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典型民商事案例。发布的7个典型案例,地域分布覆盖东、中、西部地区,审理层级包括从基层法院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四级法院,内容涵盖融资环境优化、股东有限责任激活、历史遗留问题处置、企业名誉信用保护等多个方面。案例较好地反映了人民法院在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方面的最新工作进展。
人民法院依法规范、善意文明执行,是维护企业信用的应有之义。人民法院依法审慎适用执行强制措施,坚决防止超标的、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努力做到不中断企业的经营管理体系,不中断企业的资金往来,不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不扩大对企业声誉的负面影响。例如,在本次发布的“某家居公司诉某咨询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案”中,人民法院在审查确定当事人间存在真实争议的基础上,根据双方申请,采取执前扣划措施,既避免了胜诉一方民营企业因现金流短缺而陷入财务困境、及时兑现胜诉权益,又避免败诉一方可能因成为被执行人而出现征信问题,影响企业信誉。本案处理最终实现了各方当事人的互利共赢和纠纷的高效实质化解。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践行依法平等保护、同等保护理念,通过持续发布典型案例,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向全社会释放“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强烈信号,推动形成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社会氛围。下一步,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持续优化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实现“十五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游洪涛在现场接受媒体记者采访
作为一名生物医药领域的民营企业家,游洪涛表示,今天现场见证最高法院发布的最新一批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典型案例,我的内心满是振奋,也更感安心。这些案例精准回应了民营企业经营中的重点关切,让我们真切感受到司法对民营经济的平等保护不是抽象口号,而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支撑。 民营企业在发展中常面临各类权益保障难题,让我们在经营中顾虑重重。而这次发布的案例,从规范融资收费、降低经营成本,到审慎剥离不当债务为企业“减负”,从坚定的维护股东有限责任制度,到惩治侮辱诽谤行为、守护企业名誉,彰显了依法平等保护的鲜明司法态度。 我们真切感受到,法院不仅是纠纷的裁决者,更是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护航者——通过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让法律边界更清晰、市场预期更稳定,这正是民营企业最需要的发展土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