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15011043254
service@qushanghui.com.cn
商会动态

【政策】事关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公开征求意见

全联石油业商会
新闻来源: 全联石油业商会
查看次数:1106
发布日期:2025-08-29

近日,应急管理部公开征求《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征求意见稿)》意见。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标准”)共分为五个章节,核心内容为判定重大隐患的54项情形,涵盖重点从业人员、设计与规划、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生产运行、作业安全、安全管理、其他等八个方面。标准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有储存)企业,化工及医药企业。


2024年,国务院安委会部署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体系提升行动,相关部门共制修订发布了51个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基本涵盖了各行业领域的实际需求。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有关要求,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进一步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质量,持续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应急管理部危化监管一司牵头组织开展了《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修订工作,并确定上升为制定《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强制性行业标准。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与《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重大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修改对照如下:

新增内容及编制依据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