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新规将影响你我生活

2025,政府新规频出。为了让企业经营者及时了解与经营相关的新规内容,北京哈尔滨企业商会将随时整理新规的最新动态,供各位学习、参考。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于4月20日正式施行。《实施办法》共48条,在《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框架下,细化完善了公平竞争审查总体要求、部门职责、审查标准、审查机制、审查程序以及监督保障措施等。其中提出,将《条例》规定的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市场准入和退出、限制商品要素自由流动、影响生产经营成本、影响生产经营行为等四个方面的审查标准细化为66项具体情形,便于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政策措施起草单位准确理解、规范适用;明确例外规定中“没有对公平竞争影响更小的替代方案”“合理实施期限”等概念的含义,防止例外规定被滥用,损害市场竞争。
目前,企业对有的地方强制在本地投资经营或者设立分支机构反映较多。《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不得将在本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作为开展生产经营的必要条件,实施变相强制的行为。
在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领域,《实施办法》规定不得要求优先采购本地经营者提供的商品,不得将经营者取得业绩、奖项荣誉、缴纳税收社保的区域及注册地址等作为招标、加分条件,并不得用于评价企业信用等级,也不得设置不合理的公示时间、响应时间等。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禁止违法违规给予特定经营者选择性、差异化的财政奖励或者补贴。有的地方在出台经济促进、招商引资等政策时,搞变通、“打擦边球”,也有的“一刀切”,一律禁止财政奖补行为。
《实施办法》一方面规定不得以外地经营者将注册地迁移至本地、在本地纳税、纳入本地统计为条件实施财政奖励或者补贴;另一方面明确了什么是“特定经营者”,即“在政策措施中直接或者变相确定的某个或者某部分经营者,但通过公平合理、客观明确且非排他性条件确定的除外”。
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各地受理方式有所不同,可上网自行查看。

《关于〈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4号),为中国居民开展跨境经营提供保障和便利,自2025年4月1日起生效执行。《公告》优化的事项包括:拓展《税收居民证明》适用场景。申请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享受协定待遇或者非享受协定待遇的申请目的,后者覆盖了近年来纳税人在境外遇到的多个场景。实现全流程网上办。调整《税收居民证明》内容。压缩办理时限。如果主管税务机关能够自行判定税收居民身份,办理时限由现行的10个工作日缩短至7个工作日。具体内容摘录如下:
一、企业或者个人(以下统称申请人)可以就其构成中国税收居民的任一公历年度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税收居民证明》。
二、中国居民企业的境内、境外分支机构以及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能申请开具《税收居民证明》,但可按具体相关规定办理。
三、申请人申请开具《税收居民证明》应当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申请表。
四、申请人提交资料齐全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按规定受理;资料不齐全的,主管税务机关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补正内容。
五、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对申请人税收居民身份进行判定。
六、主管税务机关能够自行判定税收居民身份的,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结,开具加盖公章的《税收居民证明》,或者将不予开具的理由书面告知申请人。
主管税务机关无法自行判定税收居民身份的,应提交上级税务机关判定,需要时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资料。
七、对方主管机构对《税收居民证明》样式有特殊要求的,申请人应提供书面说明以及《税收居民证明》样式,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上述规定办理。
欲了解详情请查阅《关于〈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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