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联发挥商(协)会监事会履职作用推进规范化建设座谈会召开 信用建设促进会被指定为专业指导商(协)会规范化建设的两个组织之一








王进指出,监事会是根据法规和商(协)会《章程》设立的监督机构,是现代化商(协)会组织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加强社会团体内部监督管理,促进商(协)会规范运行,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他强调,一要推进监事会(独立监事)履职尽责,强化对商协会规范化建设的监督。确保商(协)会《章程》设置合法合规,对不规范的内容及时提出意见建议;要督促商(协)会严格履行《章程》;要认真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和制度文件。二要探索创新,推进“枫桥经验”商协会实践。建立监事委员会机制,把直属商会按A类+B类+C类分成若干监事委员会,共同研究部署上级指示精神、督促按《章程》履职;发挥商事纠纷调解作用,坚持一般矛盾问题不上交,力争内部协调解决;履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认真执行重要事项、重大活动报告报备制度,监事会要督促理事会及秘书处严格抓好贯彻落实。三要系统思维,与清廉商会、清廉民企建设互促共进、双向赋能。围绕“清廉商会”建设部署,对照“清廉商会”合规指引落实情况,强化与合规促进会、信用建设促进会的对接、联系、合作,对“三重一大”事项,特别是财务事项,进行常态化合规性自查。要把清廉商会建设与商会日常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落实。监事会要把好节日廉洁关,在重要节日进行廉洁提醒。


重庆市非公有制企业信用建设促进会是在市工商联和市民政局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由重庆市有志于促进非公有制企业信用建设的相关机构、相关行业社团组织等单位自愿结成的全市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法人组织。促进会将始终坚持依法办会、依章建会、服务树会、诚信立会、活动强会的办会理念,紧紧围绕“五大”任务,着力在推动企业信用建设等方面有作为、有担当,努力让“信用渝商、法治民企”成为促进会内外的行动自觉,力争将促进会打造成为信用文化传播者、信用价值放大者、信用权益保护者、信用发展助推者,为助推全市非公经济“两个健康”发展、“信用重庆”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促进会“五大”任务
1、加强信用政策宣贯,推动企业守信践诺、信用自律,助力“信用重庆”建设。
2、强化信用文化传播,引导企业树立“诚信为本、信用至上”的发展观。
3、开展企业信用评估,推广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和《企业诚信管理体系 GB/T31950-2015》 认证,持续提升企业管理绩效价值、品牌宣传价值、投标价值、无形资产价值和供应链成本价值。
4、参与企业信用维权,助力信用修复,维护会员的合理诉求。
5、加强企业信用培训,提升诚信经营水平,促进企业诚信品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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