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动态】德恒成功举办“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上市交流会”
2021年9月28日,德恒律师事务所联合中国公司法务联盟在德恒北京总部富凯大厦举办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上市交流会”。来自地方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企业、投资机构、券商、咨询等单位的六十余位代表现场参会。
会议开场,德恒证券业务内核委员会负责人张杰军律师致辞,对与会嘉宾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就北交所的设立背景和重大意义做了简要介绍。张杰军律师指出,北京证券交易所的设立为广大中小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提供了新机遇,并建议相关企业尽早筹划,以便能够借助资本市场,早日实现发展壮大。
接下来,兴业证券保荐人、德恒律师以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根据自身经验和研究,从不同角度就北交所公司上市问题进行了精彩的主题分享。
兴业证券投资银行业务总部业务总监张硕先生以“北交所重点政策解读”为主题分享了北交所的基本情况、北交所重点政策等内容。北交所是继上交所、深交所之后,我国成立的第三家证券交易所。只有对北交所的成立背景以及其配套政策作全面深入了解,才能更好的拥抱北交所带来的机遇。
德恒合伙人桑士东律师以“北交所上市准入资格的取得和维持”为主题分享了国内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进入北交所的资格、如何成为创新层挂牌公司、调出创新层的机制等内容,并就企业如何为申报北交所上市做好准备给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北交所上市公司应当为在全国股转系统连续挂牌满十二个月的创新层挂牌公司,这与上交所和深交所有所差别,因此,成为创新层挂牌公司和维持挂牌地位就显得格外重要。
德恒合伙人史雪飞律师以“北交所发行上市规则体系、审核流程及可能重点关注的法律问题”为主题分享了北交所发行上市规则体系、审核流程等内容,并就北交所上市可能重点关注的法律问题做了全面深入的解读。自2021年9月3日以来,证监会就北交所的发行融资、持续监管、交易所治理等基础制度体系等发布了系列规章征求意见稿,北交所也起草了相关基本业务规则并公开征求意见。只有对这些规则做全面深入了解,才能更好把握北交所上市机会,做最早“吃螃蟹”的人。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刘鹏云先生以“北交所的机遇与财务应对”为主题分享了各板块上市发行财务条件比较、上市主要财务问题、解决方案以及相关案例解读。一家公司要想在北交所上市,财务规范是最基本的要求,只有财务规范且相关指标达到规则的要求后,才能最终成为北交所上市公司。
四位主讲人的精彩分享结束后,与会嘉宾就北交所上市过程中涉及的业务、财务、法律等问题以及境内外资本市场的选择进行了提问,四位主讲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不仅回答了提问嘉宾关注的问题,也对与会的其他嘉宾有启发意义。
本次交流会紧贴企业北交所上市需求,就北交所上市相关业务、财务、法律问题做了全面而精准的解读与分享,取得了与会嘉宾的一致好评。
自9月2日晚证监会宣布将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以来,德恒律师持续对中小企业在北交所上市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和其他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及时向相关客户提供了政策咨询等服务,并与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进行广泛交流和紧密合作,及时推进企业上市进程,保证了为客户提供服务的时效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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