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15011043254
service@qushanghui.com.cn
商会动态

2023年全国各省市高新申报时间

重庆信用建设促进会
新闻来源: 重庆信用建设促进会
查看次数:1431
发布日期:2023-04-23





高新申报!2023年全国各省市高新申报时间(更新23省市,截止2023.4.21)附官方通知链接


1、北京市
http://kw.beijing.gov.cn/art/2023/4/3/art_736_640500.html关于启动2023年度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分四批进行,各批次申报截止时间分别为4月21日(星期五)、6月30日(星期五)、8月25日(星期五)、10月20日(星期五)。申报时间以企业完成网上申报操作,并将完整申报材料报送到受理部门的时间为准。

2.上海市
https://stcsm.sh.gov.cn/zwgk/tzgs/zhtz/20230310/728fafac36114994b6ae29ce1a1eee80.html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
本市高新技术企业申请认定工作开展时间为:即日起至9月20日

3.重庆市
http://kjj.cq.gov.cn/zwxx_176/tzgg/202303/t20230330_11828416.html重庆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第一批申报时间:2023年4月5日—5月31日,区县推荐时间2023年6月30日12:00前。
第二批申报时间:2023年6月1日—8月31日,区县推荐时间2023年9月20日12:00前。

4.天津市
https://kxjs.tj.gov.cn/ZWGK4143/TZGG2079/202301/t20230119_6083991.html天津市高企认定办关于发布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常态化受理,分两个批次评审,截止日期分别为7月31日和9月30日。

5.江苏省
http://kxjst.jiangsu.gov.cn/art/2023/3/28/art_82540_10844980.html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不设置申报批次,企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即可开始申报。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办公室”) 受理各设区市、县( 市、区)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科技部门汇总上报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8月31日18:00。企业向地方科技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所在地科技部门通知为准

6.四川省
http://kjt.sc.gov.cn/kjt/gstz/2023/2/14/cf4c6a0a370f4c1e8b621d5844c10bb7.shtml 关于发布四川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管理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3年办理两批,请相关企业安排好时间和工作进度,过时不再受理申报。(企业当年只能申报一次。)
第一批:
5月15日一6月15日受理企业申报。网上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13日17:00之前,四川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受理纸质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6月15日17:00之前。6月16一8月30日专家评审,省高企认定管理小组会审,公示、报备案。
第二批:
8月1日-9月15日受理网上申请和纸质材料申报,操作流程同第一批。网上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13日17:00之前,四川生产力促进中心受理纸质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9月15日17:00之前。9月16日一11月30日专家评审,省高企认定管理小组会审,公示、报备案。

7.浙江省
http://kjt.zj.gov.cn/art/2023/2/16/art_1229225203_5067576.html
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做好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年全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改“一次申报”为“常年申报、分批评审”。全年高新技术企业评审工作分两批次开展,各地方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地方高企协调小组”)推荐上报截止时间分别为5月31日、8月31日。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高企认定办”)于6月、9月分别安排第一轮评审;对未通过第一轮评审的企业,于9月底前统一安排复评;对未通过复评的企业,于10月底前统一安排异议处理。

8.广东省

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4120576.html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3年我省高企认定申报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egrantweb/,以下简称“省阳光政务平台”)开展,全年分3批次受理,每家企业只能申报1次。申报模块开放申报时间自2023年3月2日起。
  第一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地市科技部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
  第二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地市科技部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0日。
  第三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0日;地市科技部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

9.安徽省

http://kjt.ah.gov.cn/kjzx/tzgg/121395521.html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采取集中受理、定期评审的方式组织。由各市集中审核和推荐,省认定办按程序组织评审和报送备案。
第一批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5月15日;
第二批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7月15日;
第三批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9月15日。

10.福建省

http://kjt.fujian.gov.cn/xxgk/tzgg/202304/t20230414_6149258.htm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3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分两批次开展,第一批次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第二批次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

11.云南省
http://kjt.yn.gov.cn/html/2023/tongzhigonggao_0217/6824.html?bsh_bid=5929441984 云南省科技厅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云南省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高新技术企业采取常年申报、集中受理、定期评审的方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认定办)集中受理各州(市)推荐报送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分别为:2023年7月28日和9月29日两批次(尽可能争取在第一批次,以便有更多的工作时间),第三批次视情况组织。企业向所在地科技管理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地方通知为准。请各州(市)科技管理部门、高新区管委会尽早做好企业申报和推荐工作。

12.贵州省
http://kjt.guizhou.gov.cn/xwzx/tzgg_73876/202303/t20230331_78834253.html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通知
本年度受理时间为即日起至2023年9月28日17时;以2023年6月30日、9月28日两个时间节点受理的材料,分两批开展评审工作;允许前一批次未通过的企业在完善申报材料的基础上,再次申报。

13.海南省
http://dost.hainan.gov.cn/xxgk/xxgkzl/xxgkml/202303/t20230313_3376805.html 海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1.网上申报截止日期:2023年6月10日。
2.光盘提交截止日期:2023年6月17日。

14.湖北省

https://kjt.hubei.gov.cn/kjdt/tzgg/202303/t20230309_4577405.shtml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采取常年申报、及时审核方式进行。根据国家认定办工作安排,请各企业结合实际情况自主确定申报时间,并于10月8日前完成申报,各地科技部门于10月11日前完成审核推荐。

15.吉林省
http://kjt.jl.gov.cn/xwzx/tztg/202302/t20230228_8673469.html 关于开展吉林省2023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

16.甘肃省
https://kjt.gansu.gov.cn/kjt/c111529/202304/169814725.shtml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采用“无纸申报、常年受理、网络评审、精准服务”的方式,网络受理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开始,今年计划组织评审三次。各地科技管理部门于6月30日、8月4日、9月15日分三批完成审核推荐。

17.辽宁省沈阳市
http://kjj.shenyang.gov.cn/kjgz/tzgg/202304/t20230414_4449537.html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沈阳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3年沈阳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推荐工作,采取常年申报受理、分批集中推荐的方式,不设置申报批次,企业自当年汇算清缴完成后即可开始申报。各地区科技管理部门于每月30日集中向沈阳市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工作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高企工作小组办公室)推荐一次,年度各地区科技管理部门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市高企工作小组办公室定期集中向辽宁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高企认定小组办公室)推荐,并按照《关于组织开展辽宁省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辽高认办﹝2023﹞1号)要求,接受省高企认定小组办公室按一定比例进行的审查认定,年度市申报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5日。

18.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

http://xdz.xa.gov.cn/xwzx/tzgg/63db5cdaf8fd1c4c213ca511.html 西安高新区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入库申报通知

2023年2月1日—2023年5月31日。

19.黑龙江省
http://xxgk.harbin.gov.cn/art/2023/4/14/art_11337_1374415.html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采取随时申报、分批受理、集中报备的方式。全年分三批进行:
第一批:网络受理截止时间为6月20日,纸件报送截止时间为6月21日上午11:00时。(2020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原则上均需在第一批申请重新认定。)
  第二批:网络受理截止时间为8月20日,纸件报送截止时间为8月21日上午11:00时。
  第三批:网络受理截止时间为10月10日,纸件报送截止时间为10月11日上午11:00时。

2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http://kjt.xinjiang.gov.cn/kjt/c100264/202303/7e1b01782cb24ad09b1774b49cde3cb3.shtml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3年度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计划分两批进行。申请第一批认定的企业申报材料于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材料上报;申请第二批认定的企业申报材料于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材料上报。

21.宁夏回族自治区

https://kjt.nx.gov.cn/kjdt/tzgg/202303/t20230317_4000072.html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2023年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按照“长年受理、分批评审”方式组织,企业可根据申报材料准备情况自行选择提交时间,全年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15日。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将根据企业申报情况分2—3批组织评审、报备。

22.内蒙古自治区

https://kjt.nmg.gov.cn/kjdt/tzgg/202303/t20230328_2281707.html 关于组织开展自治区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全年开展3个批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申请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申报批次。各盟市科技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是辖区内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分批次向自治区高新技术认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认定办”)推荐上报,截止时间分别为5月30日、7月30日和9月30日。
企业向所署盟市科技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地方通知为准。

23.西藏自治区
http://sti.xizang.gov.cn/xxgk/tzgg/202304/t20230413_350819.html 关于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更名及异地搬迁工作的通知
2023年共组织二批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至6月30日;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至10月15日;拟申报的企业一年内只限申报一次。


来源:企知魔盒AI

        重庆市非公有制企业信用建设促进会是在市工商联和市民政局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由重庆市有志于促进非公有制企业信用建设的相关机构、相关行业社团组织等单位自愿结成的全市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法人组织。促进会将始终坚持依法办会、依章建会、服务树会、诚信立会、活动强会的办会理念,紧紧围绕“五大”任务,着力在推动企业信用建设等方面有作为、有担当,努力让“信用渝商、法治民企”成为促进会内外的行动自觉,力争将促进会打造成为信用文化传播者、信用价值放大、信用权益保护、信用发展助推,为助推全市非公经济“两个健康”发展、“信用重庆”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促进会“五大”任务


        1、加强信用政策宣贯,推动企业守信践诺、信用自律,助力“信用重庆”建设。

        2、强化信用文化传播,引导企业树立“诚信为本、信用至上”的发展观。

        3、开展企业信用评估,推广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和《企业诚信管理体系 GB/T31950-2015》 认证,持续提升企业管理绩效价值、品牌宣传价值、投标价值、无形资产价值和供应链成本价值。

        4、参与企业信用维权,助力信用修复,维护会员的合理诉求。

        5、加强企业信用培训,提升诚信经营水平,促进企业诚信品牌建设。


识别二维码,关注我们  


促进会会员入会咨询:                                                      

蒋维胜  

电话/微信:13908303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