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参与国企混改的利弊得失
2015年开始,政府逐步提出了国企混改的主张。在笔者看来,这种“拉民营企业下水”的做法,就是要解决国企在经营和管理方面遇到的困境:中国式的市场经济,已经开始打破中国社会主义经济环境下国企经营的固有思维与逻辑,“国企模式”面临巨大考验。而灵活的民营经济,正在充满活力的两个大循环中大步前行。国企要混改,而不是民企想混改。

按照有些人的宣传,民营企业参与国企混改,好处大大的,最重要的是:
1、民营企业参与混改国有企业可以增加企业的资质,有国企的背景做任何事情都有很好的政策性帮助;
2、民营企业参与混改国有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增加民众信赖;
3、民营企业参与混改国有企业可以享受国有企业的待遇和福利;
4、民营企业参与混改国有企业可以获得很多政策倾斜;
5、民营企业参与混改国企可以得到国家政策性的资金和项目扶持;
6、民营企业参与混改国企有利于民企多元化扩张,可以进入之前没有机会进入的领域和行业。
看上去一切都是美好的。那么,风险呢?
归纳起来,就是:在国企高高在上的混改中,民企的话语权和决策权令民企担忧;保障民营资本权益的制度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等等。
2020年,国家提出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提出了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造的关键是加快实现“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重点解决只混不改、一混了之的问题。这就为国企混改中民营企业如何看待利与弊指出了方向和原则。

请计划参与国企混改的民营企业家们认真思索以下重点:
1、用“应建尽建”,“配齐建强”解决公司治理结构合理性问题。也就是说,要有董事会的机构,配套治理规则要健全;董事会的成员要合理,外部董事要占多数,健全落实国有股东股权董事的作用。其次,从制衡管理层面说,引入积极股东参与治理。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外部股东,同时将外部股东作为董事或者监事参与公司治理,来实现治理体系的健全和制衡,形成并健全治理型的管控机制。
2、用“强化激励”解决国有企业的活力问题。就是要建立企业和员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促进增量价值分享。本轮国企混改强化激励导向,主要是让国企管理层或核心骨干员工或关键岗位人员,享受改革成长带来的增量收益,而不是让管理层全面参与治理,更不是变相控制国有企业。根据政策要求,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需稳慎开展员工持股,严格按政策要求规定,并充分结合企业实际需要设计实施,以避免员工持股“泛化问题”和“神化问题”。
3、以“突出主业”解决国有资本结构优化和布局的问题。落实国家产业战略与落实本集团、本企业的发展战略紧密结合。引入“三高”战略投资者。以“高认同感、高协同性和高匹配度”引入适合主业发展的战略投资者,以助力主业的发展壮大,落实战略发展或主业发展要求。
混改后的企业叫做现代企业,一定具备:目标清晰的战略、在战略指引下的企业主业,有设计合理、运转良好的企业治理结构,还有激发企业持续前行的激励方式和执行方案……。
以上是关于民企参与国企改造的“商会观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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