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催收商会会费的通知】


各位商会领导和理事:
多年来,在商会领导和各位理事会员共同努力下,商会取得了稳健的发展和一系列发展成就,也赢得了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各界人士的认可和赞誉!但是,由于部分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和理事会成员因各种原因一直没按时缴纳会费,影响了商会进一步正常发展!为了确保商会今后正常开展工作,向会员企业提供更好更稳定的服务,根据2022年1月4日商会四届五次会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的《关于北京广西企业商会会费收取补充管理办法》和原有的《关于北京广西企业商会第四届会费收取与管理办法》规定,请各位班子领导和理事会成员尽快履行缴费义务。具体收费办法如下:
一、2022年1月31日之前,请欠缴会费的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和理事会成员单位缴清2021年度以及2021年之前欠缴的会费;
二、因种种困难导致无法按时缴纳会费,拖欠周期达到一年以上的成员单位,需提出书面申请并签定会费缴纳承诺书(明确欠缴时间、金额,承诺还清日期),经会长办公会研究批准后,可保留职务一年,但期间不享受商会的职务权益,不参加决策;
三、拖欠会费周期达到一年或以上的成员单位,如在1月31日前仍未缴纳,在申请缓交、减免末获会长办公会通过的则自动转为普通会员;
四、会费收取标准。理事 5000 元/年,副会长 3 万元/年,常务副会长 8 万元/年,会长 40 万元/年。
此前秘书处已通过商会官方微信号给各位理事会成员的微信发送了详细收费通知,请各位领导及时查阅并按时缴纳会费,大力支持商会工作,根据通知于1月31日之前将费用转入商会的对公账户,并将汇款情况通知商会秘书处,财务将根据企业需求开具北京市社会团体统一票据。如对缴费金额和缴费方式有疑惑和困难,请及时联系秘书处向商会提交书面申请。本次会费缴纳情况, 将在3月统计完成后进行公布。
北京广西企业商会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