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就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各方主体行为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指出,当前招标投标市场特别是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还存在不少问题,突出表现在:招标人主体责任缺失,招标投标市场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市场壁垒还未完全消除;规避招标、虚假招标、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情况仍然存在;招标投标权力制约监督机制还不健全;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的及时性、主动性和监督能力还不足,社会监督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等。
在规范开展履约管理方面,《意见》明确将进一步强化市场主体信用和合同履约评价信息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应用,推进形成项目建设全过程闭环式管理。
在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方面,《意见》提出对参与串标和围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并依法进行失信惩戒,严格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七个工作日内必须公开的规定,并及时推送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同步公示至“信用中国”网站。
在加强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上,《意见》强调鼓励开展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和从业人员专业技术能力评价工作,提升招标代理服务能力。
此外,《意见》还指出开展信用评价必要性。《意见》要求加快推进招标投标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贯穿市场主体招标投标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阶段的新型监管机制,充分发挥信用在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方面的基础性作用。科学建立信用评价指标和标准,加大信用评价结果在招标投标评审中的应用,进一步健全招标投标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为建立公平有序的招标投标市场、打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在培育诚信自律,落实监督管理职责方面,《意见》提出要大力提高招标投标行业队伍的职业素质,促进招标人、投标人、评标专家、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正确树立公平竞争择优价值观念,提升职业道德、专业能力和诚信自律意识。加快构建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相互结合的市场诚信体系,充分发挥行业自律机制作用,促进招标投标主体诚信守法。
(华龙网)

重庆市非公有制企业信用建设促进会是在市工商联和市民政局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由重庆市有志于促进非公有制企业信用建设的相关机构、相关行业社团组织等单位自愿结成的全市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法人组织。促进会将始终坚持依法办会、依章建会、服务树会、诚信立会、活动强会的办会理念,紧紧围绕“五大”任务,着力在推动企业信用建设等方面有作为、有担当,努力让“信用渝商、法治民企”成为促进会内外的行动自觉,力争将促进会打造成为信用文化传播者、信用价值放大者、信用权益保护者、信用发展助推者,为助推全市非公经济“两个健康”发展、“信用重庆”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促进会“五大”任务
1、加强信用政策宣贯,推动企业守信践诺、信用自律,助力“信用重庆”建设。
2、强化信用文化传播,引导企业树立“诚信为本、信用至上”的发展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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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加强企业信用培训,提升诚信经营水平,促进企业诚信品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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