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报考「劳动关系协调师」国家职业资格考试
「劳动关系协调师」
在全球化、信息化不断发展的背景下,新型劳动关系大量涌现,劳动关系问题日益突出。为适应新形势下保持和谐劳动关系的需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关于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协商机制,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营造和谐社会氛围的工作要求,以及本市《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工作部署,加强劳动关系工作能力建设,打造专业化复合型劳动关系协调员(师)队伍,对劳动关系的整体持久与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认证简介
劳动关系协调员(师)是从事宣传和监督劳动保障法律实施、管理劳动合同、参与集体协商、促进劳资沟通、预防与处理劳动争议等协调劳动关系管理的专业人员。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劳动关系协调员(国家三级)、劳动关系协调师(国家二级)、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国家一级),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组织认证考试。
在2017年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式公布保留的140项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中,劳动关系协调员(师)位列社会水平评价类第76项《人力资源服务人员》两项证书之一,为目前国家最为权威的劳动人事管理专业资质认证。
报考理由
1、国家职业资格权威证书,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岗位技能必备。
2、职场新宠——劳资关系“协调师”,劳动法与员工关系领域的准“律师”。
3、内蒙古人力资源经理协会力荐, HR管理者的核心竞争力证书之一!
4、特聘国内资深劳动法与员工关系权威专家授课,证书课程与实操技能学习的最佳组合。
招生对象
1、从事劳动人事、薪酬福利、劳动合同管理等协调劳动关系的工作人员;
2、从事社会保险、人才服务、职业介绍、劳务派遣、劳动争议调解与法律诉讼的相关人员;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特别是基层从事劳动关系、劳动工资、劳动监察、劳动仲裁以及相关服务机构人员;
4、企业工会与行业协会等从事集体合同、集体协商与民主管理等涉及劳动关系的工作人员;
5、企业调解、行业调解、街道(乡镇)调解以及人民调解机构相关工作人员;
6、社会各界有志于从事劳动关系协调的人员。
报名流程
报名时间:每年1-3月和7-9月
考试时间:每年5月、11月的第三个周日
考试形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均采用闭卷笔试,实行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的合格成绩两年内有效;二级、一级劳动关系协调师考试还须参加综合评审,综合评审可采用案例分析、论文答辩等形式。
申报条件
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
(国家一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本科学历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3年以上;
3、具有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0年以上;
4、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6、取得本职业二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劳动关系协调师
(国家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劳动关系协调员
(国家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持有大专或以上学历者。
备注:相关专业指劳动与社会保障、人力资源管理、劳动经济、社会工作、法学等,相关职业指人力资源管理、法律、工会、会计、企业管理、律师、社工、仲裁、经济管理、工商管理等。
申报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3、工作证明一份(凡报考1、2级使用);
4、电子版照片及1.5寸同底版白底彩照4张(背面标注姓名)。
学习方式
依照国家《劳动关系协调师》教材及劳动关系实战管理中必备的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要求设计,采用面授培训方式。
面授培训班计划于4月中旬到5月上旬组织,在呼和浩特开课,课程包含《理论课程》、《专业实操》等,全程大约24-30个课时。
特别说明:30人以上可开班。
理论课程——
特别福利:凡报考人力资源管理师或劳动关系协调师的考生,均赠送内蒙古人力资源经理协会2018年一期人力资源相关课程。
收费标准
劳动关系协调员(三级):
单报名(鉴定费+教材费)750元;参加培训1200元/人;
劳动关系协调师(二级):
单报名(鉴定费+教材费)980元;参加培训2200元/人
劳动关系协调师(一级):
单报名(鉴定费+教材费)1800元;参加培训费3200元/人
报名联系
范老师:15384710555(微信同号)
杨老师:15148080802(微信1291392980)
邮箱 :237999762@qq.com(接收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