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北京妈祖仁爱慈善基金会获批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发布单位:北京妈祖仁爱慈善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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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10-28

近日,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北京市民政局发布的《关于北京市 2026 年度 - 2028 年度第三批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北京妈祖仁爱慈善基金会在 “北京市 2026 年度 - 2028 年度第三批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 中位列序号第 28 号!

附件名单: 京财税〔2026〕1444 号附件 北京市 2026 年度–2028 年度第三批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
北京医创肿瘤防治研究基金会 北京润合公益基金会 北京王府公益基金会 北京市海淀教育基金会 北京保研公益基金会 北京长安信托公益基金会 -
北京山河大川公益基金会 (原 “北京医科报公益基金会”) 北京生根慈悲公益基金会 北京乐平公益基金会 北京卓越企业家成长研究基金会 北京中华女子学院教育基金会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育基金会 北京培黎教育基金会 北京金融街慈善基金会 北京中国矿业大学教育基金会 北京同仁公益基金会 北京爱的分贝公益基金会 北京楷祺心血管公益基金会 北京伍连德公益基金会 -
北京民康博研公益基金会 (原 “北京富德公益基金会”) 北京博顿崇德公益基金会 北京同心圆慈善基金会 北京微爱公益基金会 北京爱心万里公益基金会 北京市阳光保险爱心基金会 北京昊康公益基金会 北京十方缘公益基金会 北京妈祖仁爱慈善基金会 北京君和创新公益基金会 北京嘉实公益基金会 -
北京生命之羽公益基金会 (原 “北京小狗吸尘器公益基金会”) -
北京险峰长天公益基金会 (原 “北京险峰公益基金会”) 北京永真公益基金会 北京爱它动物保护公益基金会 北京华彬文化基金会 北京市黄胄美术基金会 北京市房山区慈善协会 北京市朝阳区慈善协会
📢 重要告知:2026 年 1 月 1 日 —2028 年 12 月 31 日 凡通过北京妈祖仁爱慈善基金会开展公益捐赠的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凭基金会开具的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均可依法享受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优惠!您的善意,值得这份温暖加持❤️
✨ 企业捐赠|年度利润总额 12% 以内税前扣除,超额可结转 3 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 12% 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 12% 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扣除。 践行社会责任,传递大爱,同时合规享受税收优惠。
✨ 个人捐赠|应纳税所得额 30% 限额税前扣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个人向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捐赠额未超过应纳税所得额 30% 的部分,可在年度个税汇算清缴时扣除。
北京妈祖仁爱慈善基金会将坚守初心,持续深耕救助帮扶、奖教助学、妈祖文化公益传播等项目,坚持规范运营、信息公开,用好每一份爱心,让善意透明传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