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会费的通知
根据福建省四川商会2026年8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第一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的《福建省四川商会章程》和《第五届会费标准和使用管理办法》,并经福建省民政厅2026年9月9日核准,商会第五届会费缴纳标准已正式生效。现将第五届会费缴纳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本届任期 4 年,会费按会员级别一次性收取,具体标准如下:
| 会员级别 | 会费标准(届) |
|---|---|
| 会长单位 | 48 万元/届 |
| 副会长单位 | 4 万元/届 |
| 理事单位 | 5000 元/届 |
| 会员单位 | 3200 元/届 |
*会费标准依据第五届第一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的《第五届会费标准和使用管理办法》执行,并报福建省民政厅核准。
*转账请务必备注「单位名称+第五届会费」,以便秘书处核对并开具票据。
可通过微信缴纳,具体事宜请咨询商会秘书处工作人员。
按时缴纳会费是会员应尽的义务,也是商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请各会员单位高度重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缴费成功后,秘书处将统一开具福建省社会团体会费统一票据。
会费使用将严格遵循商会《章程》和《会费标准和使用管理办法》,专款专用,接受监事会及全体会员监督。
感谢各位会员单位的支持与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