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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会动态

国家金融政策进一步提振促进内需

发布单位:北京哈尔滨企业商会
查看次数:108
发布日期:2026-08-21



      2026820,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中提到,扩大贴息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中小微民营企业的新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纳入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支持范围,中央财政按照流动资金贷款本金给予年化1个百分点、期限不超过2年的贴息支持。单户在单家经办机构可享受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的贷款规模上限由每年5000万元提高至提高至7500万元。单户在单家经办机构可享受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的贷款规模上限由每年1000万元提高至2000万元。每名借款人在单家经办机构可享受的个人消费贷款和信用卡分期业务累计贴息上限由每年3000元提高至每年5000元。



 

      北京哈尔滨企业商会注意到,这是对原有财政金融促内需贴息政策的优化升级。



     对于中小微民营企业而言,新增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提高了单户贴息贷款上限,即单户企业在一家经办银行,可享受贴息贷款上限,由5000万提升到7500万元。

     扩大了可以办业务的银行范围,比如,中小微企业贴息、服务业主体贴息经办机构不仅包含21家全国性银行,还包括监管评级3A及以上城商行、农商行、民营银行、外资银行,全国经办机构扩充到约400家,方便县域、地方企业办理。

     服务业经营主体同步提额,由1000万提高至2000万元,贴息年化1%,期限不超1年。就是说,餐饮住宿、文旅、养老托育、家政、文娱体育、健康、零售、数字服务业等消费类服务业主体可以享受此类额度,贷款可用于门店装修、采购设备、备货、经营周转。




      请中小微企业关注各地官方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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