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江苏商会当选湖北省社会组织总会副会长单位

2026年4月29日,湖北省社会组织总会第三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在武汉隆重召开。来自全省各地的248家会员单位代表齐聚一堂,共商发展大计,顺利完成各项议程。大会在省民政厅的指导下,在全体会员的共同努力下,取得圆满成功。
大会在庄严的国歌声中开幕。湖北省社会组织总会会长崔海舟代表第二届理事会作工作报告,全面回顾了上一届理事会任期内的主要工作与成绩,总结了宝贵经验。大会审议并高票通过了《第二届理事会工作报告》《第二届理事会财务工作报告》《换届选举办法》《章程》《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等一系列重要文件,为总会未来的规范运行和健康发展构筑了坚实的制度框架。
会议严格按照章程规定,履行了民主程序。在总监票人、唱票人和计票人的监督下,与会代表以无记名投票和举手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先后审议通过了第三届理事会会员名单、理事名单、常务理事名单及负责人名单,顺利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新一届理事会成员汇聚了省内各领域的优秀社会组织代表,展现了广泛的代表性和专业性。湖北省江苏商会当选湖北省社会组织总会副会长单位。

--湖北省江苏商会李兴东会长(左六)接受副会长单位授牌--
湖北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程涛在讲话中向新当选的省社会组织总会第三届理事会表示热烈祝贺,充分肯定上一届理事会在促进社会组织规范运作、加强行业自律、反映行业诉求、提供专业服务、推动交流合作等方面做出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促进我省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出了积极贡献。对新一届理事会提出三点意见和明确要求:一是要坚持政治建会,始终拥护党的领导,始终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始终听党话、跟党走。强化党的全面领导。二、要坚持使命立会,积极服务中心大局,在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中展现更大作为。三、要始终坚持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管理制度,形成权责明确、制衡有效、管理规范、运作科学的内部运行机制,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强化依法规范管理。省民政厅将持续关注、大力支持、热情服务全省社会组织的全面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新当选会长崔海舟代表第三届理事会作就职发言,表示将在省民政厅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团结带领新一届理事会和全体会员,凝心聚力,锐意进取,不断开创我省社会组织事业发展新局面,为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贡献社会组织的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