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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党建】中共山东省内蒙古商会支部委员会召开民主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大会暨“践廉洁承诺,守党员初心”主题党日活动

山东省内蒙古商会
新闻来源: 山东省内蒙古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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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1-22
商会通讯  第525期  山东省内蒙古商会


为做好党员发展和培养工作,加强党组织后备力量建设,1月21日,中共山东省内蒙古商会支部委员会召开民主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大会,并接续开展“践廉洁承诺,守党员初心”主题党日活动。中共山东省内蒙古商会支部委员会党员、符合条件的入党申请人以及部分群众代表共12人参加会议。

本次党员大会由党支部书记李冲主持,按照《党章》规定和非公党委的要求,支部应到党员13名、实到7名,超过应到会党员的半数;应到群众代表3名、实到3名,超过应到会群众代表的半数,符合会议规定人数。

▲中共山东省内蒙古商会支部书记李冲

会议伊始,李冲介绍了两名入党申请人的基本情况,重点说明其在思想学习、工作表现、群众评价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入党申请人宋庆华、张洁镅结合自身思想动态、入党动机、日常工作实践、存在不足及今后努力方向作详细汇报。并表示,将认真学习党的知识与理论,明确入党目的、端正入党动机,不断提升党性修养,争取早日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宋庆华(左)、张洁镅(右)

随后,会议举手表决通过了史智勇、李杨为监票人,栾熙宇为计票人。在监票人展示票箱并说明填票规则后,与会党员与群众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民主推荐。

宋庆华、张洁镅获得党员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员数半数,获得群众代表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群众代表数半数。中共山东省内蒙古商会支部委员会同意,推荐宋庆华、张洁镅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并为两位同志确定了培养联系人。

李冲对宋庆华、张洁镅表示祝贺,并期望两位入党积极分子以此为新起点,持续加强党的创新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觉悟,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身,在工作和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主动接受支部和党员的监督,争取早日达到党员标准。

党员大会结束后,支部接续开展“践廉洁承诺,守党员初心”主题党日活动。活动紧扣廉洁自律核心,旨在引导全体党员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永葆共产党员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活动现场,全体党员郑重签署《廉洁自律承诺书》,以书面形式作出廉洁履职、诚信服务的庄严承诺,切实将廉洁自律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党员们纷纷表示,将以此次主题党日活动为契机,时刻绷紧廉洁之弦,永葆党员清廉本色,以实际行动维护党组织的纯洁性与先进性。

会后,根据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工作的有关要求,对入党积极分子宋庆华、张洁镅进行了5个工作日公示。

此次党员大会,进一步扩大了商会党支部党员后备队伍的储备,对党支部建设发展起到了强有力的推动作用。下一步,党支部将扎实做好入党积极分子与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工作,持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充分激发党员队伍的先锋模范作用与内在活力,为推动商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