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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会动态

快收藏,十九大以来的信用相关重要文件

重庆信用建设促进会
新闻来源: 重庆信用建设促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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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2-28



党的十九大以来,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党中央、国务院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中央文件


2021年2月21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

《意见》指出,支持市县构建域内共享的涉农信用信息数据库,用3年时间基本建成比较完善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加大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的中长期信贷支持。

2021年1月3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

《意见》提出,加大“信易贷”模式推广力度,支持开展信用融资,拓展贷款抵押质押物范围;完善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制度;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2021年1月10日,中共中央印发《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

《规划》指出,要探索信用监管、大数据监管、包容审慎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强政务诚信建设,重点治理政府失信行为;加快推进社会信用立法,完善失信惩戒机制;规范失信惩戒对象名单制度。

2020年12月7日, 中共中央印发《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

《纲要》指出,要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完善企业社会责任法律制度,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意识,促进企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建立完善失信惩戒制度;完善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一步强化和规范信用信息归集共享。

2020年11月3日,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建议》强调,提升政府公信力,坚守科研诚信,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健全市场体系基础制度,优化营商环境,弘扬诚信文化。

2020年5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

《意见》提出,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社会信用体系和新型监管机制。

2019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

《意见》明确指出,强化制度约束,确立知识产权严保护政策导向;加强社会监督共治,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

2019年10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纲要》指出,持续推进诚信建设,推动社会诚信、见义勇为、志愿服务、勤劳节俭、孝老爱亲、保护生态等方面的立法工作。

2018年5月3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

《意见》指出,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科研环境。

国务院文件


2021年1月26日,国务院发布《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37号)。

《条例》指出,非法集资人信用记录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2021年1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1〕3号)。

《通知》指出,建立不良执业记录制度,将提供中医药健康服务的机构及其人员诚信经营和执业情况纳入统一信用信息平台,并将相关企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公示。

2021年1月15日,国务院发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

《条例》指出,应当建立定点医药机构、人员等信用管理制度,根据信用评价等级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将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行政处罚结果等情况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其他相关信息公示系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惩戒。

2020年12月28日,国务院公布修订后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734号)。

《规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充分尊重企业自主选择企业名称的权利,进一步释放企业名称资源,简化企业名称登记流程,降低企业开办成本,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良好市场秩序,确保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制度改革放得开、接得住、管得好。

2020年12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

《意见》指出,进一步明确信用信息范围,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完善失信主体信用修复机制,提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2020年11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国办发〔2020〕43号)。

《方案》指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

2020年11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

《意见》明确提出,针对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事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

2019年10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

《条例》指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

2020年9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的通知》(国办发〔2020〕29号)。

《通知》明确提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企业信息公示。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整合形成更加完善的企业信用记录;健全失信惩戒机制。落实企业年报“多报合一”政策,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大力推行信用承诺制度,健全完善信用修复、强制退出等制度机制。推进实施智慧监管。在市场监管领域,进一步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2019年8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国办发〔2019〕39号)。

《方案》指出,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2019年7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

《意见》指出,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2019年1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

《意见》指出,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市场监管领域全覆盖。

2018年10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

《通知》提出,要加快建立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健全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进一步推进联合执法,建立统一“黑名单”制度,对失信主体在行业准入环节依法实施限制。强化企业的市场秩序第一责任人意识,建立完善信用修复机制,更好发挥专业服务机构的社会监督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市场秩序治理,逐步构建完善多元共治格局。

2018年8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国办发〔2018〕79号)。

《方案》分别从以简政放权放出活力和动力、以创新监管管出公平和秩序、以优化服务服出便利和品质三个方面共确定了36项分工任务。

国家发展改革委文件


2021年2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

通知》提出,进一步深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

2021年1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标准(2021年版)》(发改办财金〔2021〕28号)。

《报告》提出,建立全国统一的信用报告标准,推动信用报告结果实现异地互认。

2020年12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公布2019年度企业债券主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0〕919号)。

《通知》提出,对连续5年评价得分前10名的海通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以及连续5年评价得分第一名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予以表扬。

2020年10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支持“信易贷”平台向金融机构推荐信用状况良好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0〕785号)。

《通知》提出,各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核后,按月推荐企业,于每月20日前报送《“信易贷”推荐企业名单及信贷资金需求表》。

2020年10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请报送“信易贷”有关数据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0〕784号)。

《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发挥信用体系建设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的积极作用,更好地反映“信易贷”工作进展和成效,请各地区按月报送“信易贷”有关数据。

2020年10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加快改革发展与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发改体改〔2020〕1566号)。

《意见》指出,加大对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和地方征信平台建设指导力度,推动政府部门、公用事业单位、大型互联网平台向征信机构和信用评级机构开放企业信用信息,鼓励金融机构和征信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加强合作,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开发针对民营企业的免抵押免担保信用贷款产品。

2020年7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信用信息纳入范围、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意见》指出,要进一步规范和健全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归集、共享、公开、惩戒和修复等机制,推动社会信用体系迈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更好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在支撑“放管服”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2019年10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公布2018年度企业债券主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9〕970号)。

《通知》提出,对连续4年评价结果排名前10位的国开证券等3家主承销商和连续4年评价结果排名前20位的天风证券等另外8家主承销商,以及连续4年评价结果排名首位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予以表扬。

2019年9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推送并应用市场主体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9〕885号)。

《通知》指出,各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应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切实加强信用监管。

2019年7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建设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通知》指出,要建立健全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记录,完善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加强个人信息安全和权益维护,有效引导纳税人诚信纳税,公平享受减税红利,推动税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

2019年6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的实施意见》(发改体改〔2019〕1063号)。

《意见》指出,要建立行业协会商会诚信承诺和自律公约制度,行业协会商会要向社会公开诚信承诺书。建立行业协会商会失信“黑名单”制度,相关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动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协同监管,开展失信联合惩戒。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在行业信用建设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2019年6月3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财金司网站公布《关于对模范践行诚实守信个人实施联合激励 加快推进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意见》指出,要加快推进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对模范践行诚实守信个人的激励力度。

2019年5月14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

《通知》提出,要完善“信用中国”网站和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保障失信主体权益,提高全社会信用水平,营造优良信用环境。

2018年12月18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公布2017年度企业债券主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8〕1644号)。

《通知》提出,企业债券主承销商中,海通证券、国开证券、中信建投证券、申万宏源证券等4家机构连续3年排名前10位。信用评级机构中,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连续3年排名首位。

2018年8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对失信主体加强信用监管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8〕893号)。

《通知》指出,一方面要促使失信主体加快整改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修复自身信用;另一方面要加大失信成本,引导各类主体依法诚信经营,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

2018年7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办财金〔2018〕424号)。

《意见》指出,各地区各部门应按照“双公示”事项目录和数据标准采集相关信息,并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示。

2018年1月24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公布2016年度企业债券主承销商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8〕112号)。

《通知》提出,鼓励和支持评价结果优良的主承销商积极参与企业债券工作,在政策研究、品种创新、业务培训等方面提供更多机会和条件。

2017年10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对外经济合作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外资〔2017〕1893号)。

《意见》指出,要加强对外经济合作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对外经济合作秩序,提高对外经济合作领域参与者的诚信意识,营造良好的对外经济合作大环境。


        重庆市非公有制企业信用建设促进会是在市工商联和市民政局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由重庆市有志于促进非公有制企业信用建设的相关机构、相关行业社团组织等单位自愿结成的全市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法人组织。促进会将始终坚持依法办会、依章建会、服务树会、诚信立会、活动强会的办会理念,紧紧围绕“五大”任务,着力在推动企业信用建设等方面有作为、有担当,努力让“信用渝商、法治民企”成为促进会内外的行动自觉,力争将促进会打造成为信用文化传播者、信用价值放大、信用权益保护、信用发展助推,为助推全市非公经济“两个健康”发展、“信用重庆”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促进会“五大”任务


        1、加强信用政策宣贯,推动企业守信践诺、信用自律,助力“信用重庆”建设。

        2、强化信用文化传播,引导企业树立“诚信为本、信用至上”的发展观。

        3、开展企业信用评估,推广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和《企业诚信管理体系 GB/T31950-2015》 认证,持续提升企业管理绩效价值、品牌宣传价值、投标价值、无形资产价值和供应链成本价值。

        4、参与企业信用维权,助力信用修复,维护会员的合理诉求。

        5、加强企业信用培训,提升诚信经营水平,促进企业诚信品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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